各有关学院:
2017年度“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”的推荐(申报)工作已正式启动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(申报)工作总体要求
推荐(申报)工作按《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》和《实施细则》规定办理。以上文件可从中国公路学会网站(www.chts.cn)下载。各推荐(申报)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(申报)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。
二、推荐(申报)基本条件
1.推荐(申报)单位要求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(局、委)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学会,及经中国公路学会认定具备推荐资格的相关单位,负责本地区、本单位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;具有法人资格的公路交通行业的企业、事业单位,社会团体均可申报。
2.推荐(申报)项目的基本条件
推荐(申报)项目必须符合《实施细则》中规定的要求,并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14日期间经过评价(鉴定)或评审,具备科技主管部门审批或中国公路学会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(鉴定)或评审证书。
三、推荐(申报)程序
为提升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(申报)的信息化水平,2017年学会科技奖推荐(申报)将采用系统申报结合书面寄送方式进行,具体推荐(申报)程序如下:
1.登陆系统并注册
①系统网址(http://139.129.245.96:8080/kxjsj/)直接点击注册;
②中国公路学会官网(http://www.chts.cn)首页左侧“奖项申报”导航点击注册;
③中国公路网(http://www.chinahighway.com/)首页“申报管理系统”导航点击注册。
推荐单位无需注册,登录账号及密码随本通知寄送。
2.在线申报
在线申报包括在线填报和在线上传,在线填报严格按《实施细则》和“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(申报)书填写说明”(见附件一)的要求填报;在线上传需在系统中上传“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(申报)书上传内容”(见附件二)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。
3.提交至中国公路学会
有推荐单位的在线提交至推荐单位,由推荐单位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提交至中国公路学会;直接申报的,在线提交至中国公路学会。项目最终状态为“推荐至中国公路学会”代表系统填报结束。
4.下载或在线打印
完成系统填报后,系统会生成带有“申报顺序号”、“版本号”等水印的推荐(申报)书,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或在线打印,加盖公章(一式两份)后寄送至中国公路学会,书面材料“版本号”需与系统电子版一致。
四、推荐(申报)材料要求
1.主要完成人、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,须与科技成果评价(鉴定)或评审证书排序一致,并在书面材料中确认签字或盖章。
2.凡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、完成人员等争议的,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(申报)。
3.项目联系人应为评奖周期内评奖相关工作的指定联系人,同时填写有效座机和手机号码,该联系人应对申报项目情况较为熟悉。
五、推荐(申报)时间
推荐(申报)时间截至2017年7月14日(邮件以邮寄日期为准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系统技术支持
1.请参看“系统申报操作手册”(见附件三),该手册可在中国公路学会官网(http://www.chts.cn)下载。
2.推荐(申报)系统的相关问题,由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:
技术支持QQ群:419264652
技术人员及联系方式:李浩岩(15201460436),付强强(15805698491)
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7年7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办公楼222办公室。
联系人:曾志媛
电 话:0731-88822347
邮 箱:该E-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,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。
附件:
1、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(申报)书填写说明
2、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(申报)书上传内容
3、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系统操作手册
4、正式通知
5、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、实施细则及评审标准
科学技术研究院
2017年5月3日